歼七传

老毕 文 恒岳 编辑、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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歼-7IIA

  歼-7II 型飞机尽管改进的较为成功,但相比米格-21Ф-13 型飞机来看改进的几乎都是使用性和可靠性方面的缺陷,而在飞机本身性能方面却并没有多少改观,大体还是和米格-21 早期型的性能相当,只能达到五十年代末的世界战斗机的技术水平。而进入七十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第三代战斗机开始逐步装备部队形成了作战能力,苏联数量庞大的先进战机也是虎视眈眈,对中国的国家安全也造成了严重而迫切的威胁。而这个时候恰逢中国开始改革开放,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中国的国门开始向世界打开,一种残酷的现实也明白无误地摆在中国空军和航空工业领导者的面前:中国战机的技术水平与国外战机相比落后得太多了,尤其是在雷达等航空电子设备方面差距更大,装备这样的战机是难以保卫领空的!

  1978 6 月,当时主持军委工作的邓小平在听取第三机械工业部东部长关于航空工业发展问题的汇报时指出,国内飞机技术水平提高的解决途径要包括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然后在引进、吃透的基础上再自行发展。而基于共同对抗苏联的全球扩张,当时中国和西方国家的关系在“文化大革命”尚未结束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解冻,随着 1972 年美国总统尼克松的访华,中国和美国等西方国家之间的关系开始进入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最好的时期,因此从西方国家引进先进航空技术也就成为了可能。1978 11 2 日至 12 月23 日,为了掌握西方发达国家航空工业的第一手材料,当时的三机部吕东部长及段子俊、陈少中、徐昌裕副部长率 20 多名航空工业和空海军各方面专家组成中国航空代表团前往英国、法国和联邦德国这三个西欧国家开始为期 52 天的考察。当时英、法两国也希望能将自己研制的“鹞”式和“幻影”战斗机销售给中国。引进西方现成的先进战斗机尽管可以较快地缩小和国外技术水平的差距,但引进飞机的要价也是非常高的,国家的经济能力无法承受,因此当时由总参、国防工办、三机部、四机部以及空军和海军共同组成的歼-7、歼-8 改装领导小组决定首先从英国引进一些雷达电子火控设备来改进歼-7 和歼-8 飞机的作战能力,先弥补中国飞机的最薄弱的环节,并希望借此尽快提高国内落后的航空电子水平。

  1979 3 3 日,在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的组织下,成都飞机制造厂开始同英国马可尼公司就引进六项航空电子设备的项目进行谈判。前后经过历时长达 16 个月的 10 轮艰苦谈判,到 1980 6 30 日,中航技公司和马可尼公司终于正式签订了双方合作改装歼-7 飞机的合同,这也是改革开放后中国与西方国家的第一个军事技术合作项目。除了从马可尼公司引进六项设备外,中航技公司还和英国的史密斯公司签订了引进无线电高度表的合同。两个合同共购买七项设备共计 124 套,用于为中国空军改装 100 架歼-7 飞机(含备件)。同时还达成了这些引进设备的制造许可权,以便之后能够在国内进行生产供应。引进的这七项电子设备包括:“空中巡逻兵”7M 型雷达测距器、50-408-02 型大气数据计算机、AD3400 型多频段通讯电台(带 AA3460 型保密机)、956 型平视显示器、2032 型照相枪、DH-1030-24-1200-CS-IIB 型静止变流机(两台单相、一台三相)、0101-HRA/2 型雷达高度表。其中静止变流机并不是马可尼公司的产品,而是通过马可尼公司向美国凤凰公司购买的,用以替代飞机上原有的旋转式变流机来保证各项引进设备所需的交流电供电品质和功率。1980 7 31 日,中国政府正式批准了上述合同。随后第三机械工业部还决定引进的雷达测距器由兰州长风机器厂(781 厂)试制生产,大气数据计算机由成都航空仪表厂(161 厂)试制生产,通讯电台由天津无线电厂(712 厂)试制生产,雷达高度表由宝鸡长岭机器厂(782 厂)试制生产,静止变流机由兴平秦岭航空电气厂(135 厂)试制生产,照相枪由西安西北光学仪器厂(248 厂)试制生产,平视显示器的光学部件由西安西北光学仪器厂试制生产,而电子部件及总装则由苏州长风机械厂(171 厂)负责。

歼-7IIA 141号原型机

  1980 9 月,成都飞机制造厂完成了歼-7 飞机改装引进火控电子设备总体设计方案,改进后的飞机被称为歼-7IIA 型。1980 11 月,第三机械工业部正式批准了改装任务。为了与英国引进的电子设备相配套,歼-7IIA 型飞机还采用了七项当时国内新研制的国产设备,包括:LZ-2 型综合罗盘、XS-6A 型信标接收机、GGJ-7 型空速管、GGJ-9 型迎角传感器、CW-1002 型大气总温传感器、BM2.5 型膜盒式 M 数表、WL-7 型无线电罗盘控制盒改小并将天线改为腹鳍铜网天线。由于加装引进和国产的这些新设备,相应地取消了射瞄-3 甲型瞄准具、226 型雷达测距器、CT-3 型超短波通讯电台、262 型无线电高度表、相枪-4 甲型照相枪等一些原有类似用途的机载设备。

  此外飞机本身的结构也有了一定的修改,改进了雷达天线罩,使之能够适应英国雷达测距器的电性能要求。为了在垂尾顶部安装电台的 VHF 天线,垂尾顶部前端更换为一个与天线和垂尾前缘外形相匹配的玻璃钢天线罩。歼-7 飞机原有的可向上折起的机头空速管在停放时不小心就会被碰坏,为了改善其使用维护性,将空速管的支臂缩短,改为了固定式安装形式,并由机头正下方移至右上方。

  引进英国电子设备进行改装的初衷是为了提高中国空军装备的歼-7II 飞机的技术水平,计划前 100 架飞机安装引进的设备,100 架以后安装国产化的设备,项目实施后无疑将对空军装备质量有很大地提升。但在中英合同签订后不久却出现了意外的变故,由于当时国内的引进项目繁多,国家外汇储备告急,于是中央要求各部门严格审查引进计划,非必需的项目一律停止引进。此时又恰逢因国民经济调整导致军费锐减,空军没有更多的资金来引进这些国外设备,于是空军在 1981 2 月正式提出不再要改装的飞机了,并决定撤消从英国引进电子设备的项目。但当时与英方的合同已经签订,如果取消合同的话就得向英方支付高达数百万英镑的违约赔偿金,同时还将失去提高歼-7 飞机作战能力的一个绝好机会。但如果要继续执行合同,则将来生产出来的飞机将面临着无人接收的境地,于是歼-7IIA 型飞机的研制也停顿下来。就在引进英国电子设备项目进退维谷而即将夭折之际,约旦提出向中国订购一批歼-7 飞机,这使该项目又出现了转机。1981 6 27 日,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和约旦王国签订合同,约旦空军决定向中方购买 80 架歼-7II 改进型飞机,并要求飞机安装较先进的电子火控设备。鉴于这种情况,三机部于是决定与英方所签的引进设备合同继续执行,并把将来改装出来的飞机全部用于外贸出口,而歼-7IIA 型就作为外贸型飞机的改装试验机得以继续进行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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