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 建筑五师是1952年5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主席的命令,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九九师改编而成。 ·1953年 部队在上海受3个月严格的专业工种技术培训和实施实习,纳入华东建筑工程局系统,编为华东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于1953年7月奉建工部命令,调一汽厂工地,成为建工部直属工程公司的主要施工力量。 ·1955年 建筑五师于1955年5月正式集体转业,脱下军装,改供给制为工资制,成为建筑企业职工。 ·1956年 直属工程公司对下属单位进行了一次机构调整:将101工区改为第一工程处,102工区改为第二工程处,104工区改为第三工程处,105工区改为第四工程处,108工区改为第五工程处,110工区改为第六工程处,将木工场、钢筋预制厂、混凝土搅拌厂合并为联合厂,另设机运处、动力站和修理厂。3月,公司挥师北上到了一重厂工地,一重厂为我国“一五”计划期间156项重点工程之一。 ·1957年 胜利完成了沉箱、打桩、钢结构三大关键工程,保证了建厂总进度。 ·1958年 1958年底提前15个月完成了一重厂的建设任务。8月,建工部决定,将直属工程公司更名为“建筑工程部第一工程局”。 |
·1962年 胜利建成了位于二重厂热处理车间深入地下37米、我国首次采用人工冻结法施工的井式炉工程。 建工部和中共四川省委联合作出决定,将建工部第一工程局与四川省建设厅合并,成立“建筑工程部西南工程管理局”。 ·1965年 建工部决定撤销西南工程管理局,重新成立建筑工程部第一、二、三、四工程局。 |
| ·1966年 建工部决定以建工部第一工程局一公司为主,同时抽调在西北从事国防工程建设的建工部第五工程局五公司等共17000余人组建长江工程指挥部,进驻达县地区承担062、064工程的施工任务。062、064工程当时是国家抢建的重点国防尖端工程和战备项目。 ·1968年 建工部军管会为了加强对施工队伍的领导,决定将长江工程指挥部改名为103工程指挥部。 ·1972年 基本完成了062、064国防工程主要项目的建设任务。 11月,国家建委决定调103工程指挥部到河南洛阳,承担豫西山区三大动力厂的施工任务,并确定指挥部在洛阳邙山监理基地。 ·1973年 国家建委决定将其直属的第五土石方工程公司划归103指挥部。 ·1974年 国家建委决定103工程指挥部与101工程指挥部合并,组建国家建委第二工程局,局机关设在湖南长沙,主要承担“小三线”和“湖南工业省”的建设任务。 |
·1976年 二局奉命调迁唐山新区,参加唐山大地震恢复建设。局的大部分力量调到唐山,其余的施工队伍仍在湖南、湖北执行任务。 ·1977年 国资委决定将二局湖南湖北施工队伍调出,成立国家建委第五工程局。 ·1981年 二局派出施工队伍进入深圳特区。随后又相继开拓了南京、海口、汕头、上海、青岛、厦门、苏州等沿海城市,逐步形成了以沿海开放城市和内陆经济发达地区为主的华南、华东、华北、中原四大支柱市场。 ·1983年 与唐山人民同甘共苦,克服地域环境、施工条件、物资供应、生活设施等多方面困难,到1983年,新唐山的建设基本上进入收尾阶段。 |
| ·1984年 中建二局作出“立足基地、开拓北京、扩展深圳、发展新点”的决策,决定走出唐山,大力拓展北京,深圳市场。 ·1988年 到1988年为止,二局先后建成了约占唐山新建民用建筑面积十分之一、拥有417幢宿舍楼的13个住宅小区,完成唐山机车车辆厂、唐山陶瓷厂、华新纺织厂、印染厂、棉纺厂、新区水厂等一批大中型工业项目的新建和扩建任务。 ·1993年 在国际核电站组织的全球400家核电站评比中被评为第一名。中建二局施工的常规岛土建工程被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予“国家科技成果奖”。亚洲第一高楼,高68层、384米的深圳地王商业中心大厦,被深圳市评为优质样板工程。 ·1994年 中建总公司召开了大亚湾核电站常规岛土建施工技术与管理鉴定会,与会专家们作出如下鉴定意见:“中建二局在大亚湾核电站常规岛土建施工中采用了33项先进、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新工艺,其施工技术综合水平达到80年代国际先进水平”。 ·1995年 1981年以来到1995年期间,全局总产值增长30多倍,平均年递增28%,“八五”期间平均年递增50%以上。 获得建设部“全国先进建筑施工企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称号。河北省、中建总公司授予“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 1981年以来共获76项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称号。 被建设部选为系统内36家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之一。 中建二局总部由河北唐山迁往北京,4月25日在北京通州正式办公。 |
| ·1996年 为了有利于在更高层次、更高平台上对接市场,中建二局将原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企业注册转移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为在中建总公司工程局系列中唯一在国家行政管理总局直接注册的大型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被评为“全国先进建筑施工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 ·1997年 局总部和有关在京公司、直属单位率先按国家当时政策依企业注册所在地将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关系移交北京市,为以后局属京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关系全部进京奠定了基础。 被评为“全国工程建设先进单位”。 ·1998年 被评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先进单位”。 ·1999年 中建二局整合二、三、四公司在上海地区的主业资源,成立了上海分公司,逐步使上海片区扭亏为盈,夯实了华东地区的市场地位。 成立总承包公司,开始探索和试点局总部直接经营。 被评为“全国最佳施工企业”、“全国先进建筑企业”。 ·2000年 总部办公地址由北京市通州迁至北京市宣武区(2010年并为西城)中建二局大厦。 跟随国家西部开发政策,组建了重庆公司,逐步完善了区域市场经营的布局。 被评为“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全国先进建筑施工企业”。 |
| ·2001年 按照国资委、中建总公司“主业改制、辅业分离”的政策,在主营业务方面,中建二局实行了“模拟公司制”的管理体制,试行模拟董事会运行制度。 成立了深圳分公司,提高了局总部的管控能力,使局成为国内第一批取得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单位。 ·2003年 成立东北分公司,优化了局总部的经营部局,加强了局总部的经营能力。 ·2004年 合并西部公司和重庆公司,组建成局西南分公司,增强了局在西南地区的经营能力。 ·2005年 再次组建了局总承包公司,加大了对北京及周边市场的开拓力度,形成了局总部新的经济增长点,初步形成可以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四大区域中心城市为主的市场布局。 |
| ·2006年 中建二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制定了包括“1+3+3”的发展模式;深入推荐市场营销“三大”战略;深入推进目标责任制;深入推荐“一整合;两消灭;三集中”管理目标;在中建系统内率先开展底线管理;打造以“诚信、发展、盈利、和谐”为核心价值观的“超越”企业文化。 ·2007年 2007年12月,根据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改制整体上市的总体要求,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改制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成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10年 “十一五”期间,全局主要经济指标连年创历史新高,大大超越了“十五”的水平,超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实现了企业跨越式增长。这一期间全局新签合同额年平均增长率达41.6%,营业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31.3%,净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达81.7%,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84.77亿元,利润总额人民币20.05亿元。 2010年营业收入较2005年相比增长了314.78%,利润总额增长了1492%。 |
| ·2011年
中建二局认真分析国内外新形势以及新行业、系统内的新特点,结合本单元实际,制定了《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实现综合实力中建系统“保三争二望一”和”北京保第一,全国争前五”的更新、更高的战略目标。
2011年,全局完成新签合同人民币118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28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18亿元,经营规模位居北京同级次建筑企业之首,位列全国同级次建筑企业第四,实现了“十二五”的精彩开篇。
被中国建筑业协会评为“中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第三名。 |